延边州科技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
姜兴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日前,经延边州委批准,延边州纪委监委对延边州科技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姜兴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姜兴延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借传统节日之机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消费卡,接受他人为亲属安排的旅游活动;违反工作纪律,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;利用职务便利,在项目推进、刑事案件办理、承揽项目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姜兴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、国家公职人员,丧失党性原则,背离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甘于被围猎,擅权妄为,搞权钱交易,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延边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延边州委批准,决定给予姜兴延开除党籍处分;由延边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